规章制度保障强有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过程性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养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方式,也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根据闽教基〔2020〕32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0〕33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注重考查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兴趣特长。
实践活动参与广泛。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全体师生开展了各类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全体二中学生积极参与,参与率达到100%。学校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组织学生深入县博物馆、图书馆、非遗物质展览馆、民间剧团、书画基地参观学习;与仙游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管委会建立了长期联系,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的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与仙游县驻军部队签订协议,为高一新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国防观念;在高一军训期间还组织学生参观校史陈列室,了解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的办学历史和办学成果,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
综合评价管理规范。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以班主任为组长、科任教师、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和以班干部为组长的学生综合素质互评小组。学校注重对评价工作的过程管理:由学生本人负责采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生、班主任、政教处和教务处分别上传自己所分管的综合素质数据信息;由班主任、政教处、教务处分别审核自己管理权限内的综合素质数据信息,如实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认定过程由学生个人、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科任教师、家长代表、班主任、政教处主任和教务处主任共同完成。坚持常态化实施、客观记录、严格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发展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采用“自评+互评+师评”评价模式,对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劳动素养六个维度及时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上传到系统,以确保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生涯规划指导到位。基于对学生未来生涯的展望,适应新高考的要求,我校为高一学生开设了生涯规划指导课程。生涯规划教师编写了《福建省仙游县第二中学生涯规划校本教材》,并将其纳入校本课程。此外,学校还面向高中部学生开展了生涯规划相关讲座、生涯咨询和生涯测评等活动,旨在帮助学生全面认识自己,明确未来的职业选择方向,推动自我健康发展。通过综合素质平台上反馈的结果,学校要求生涯规划教师与班主任及时、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学生进行生涯个体辅导。这有助于学生明确自己的潜在特质,不断纠正学习中的偏差,有针对性地发挥自己的长处并避免短处。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学校有效地指导了高一学生科学地完成选科任务,并有效地指导了高三学生科学地完成志愿填报任务。这些工作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了符合实际的分科选择和高考志愿填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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