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机关值班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以电话转接方式离岗值班,不得在手机中谈及涉密事项,要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工作。
2.若遇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局未保办(8292719、15060393678)汇报并及时处理。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在局二楼值班台值班,带班领导在本局办公室值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各校也要相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校长要在岗在位,值班室电话要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5.各校于9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本校防御台风“鲶鱼”值班安排表分别发送至05941725@163.com和05947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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