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莆教人〔2016〕69号)安排,我县将选派高中物理教师1名,赴玛纳斯县第一中学开展支教工作,请各学校广泛宣传,积极推荐选派符合条件(具备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的教师报名参与援疆支教工作。报名时间截止12月8日,报名地点:仙游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莆教人〔2016〕69号)及教师待遇文件
仙游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
莆教人〔2016〕69号
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
有关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102号)和市委研究同意,决定推荐选派5名中学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开展支教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有关县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按1:2比例(即1名正选、1名备选)认真做好支教人员的选派及体检工作,务必于12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及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材料1份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人:薛朝伟(电子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1.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2.《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3.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3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年 月 日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印发 知 |